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精神,挖掘消费需求潜力,释放新质生产力供给能力,强化民间资本投资动力,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吕梁实际,制定分解任务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高质量发展吕梁“985”重点产业链,推动“一黑二白”“两大三新”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投资、拉动消费,开展新一轮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4大行动、17个工程、55项具体任务,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关键领域标准落地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和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动力,助推吕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工业设备绿色智能更新升级工程。聚焦煤炭、焦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非煤矿山、白酒、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固废利用、医药、机械等重点领域,推动以工业重点产业链为主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设备现状摸排。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摸底排查重点领域、重要方向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形成设备使用现状清单,摸清项目单位、项目投产时间、设备清单、设备设计年限和使用年限、设备运行情况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摸排。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先进适用设备使用,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更新需求,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分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清单。(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吕梁分公司、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新建项目设备摸排。提升增量设备技术应用水平,鼓励新建项目适度超标、超前,应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先进设备,针对新建项目单独进行设备摸底,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争得先机。(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落实省级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提高先进设备应用水平。(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加快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应用,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数字经济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按规定淘汰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指导企业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设备淘汰清单,明确淘汰设备名称、服务年限、淘汰标准、淘汰时间表、更新设备名称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程。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补齐设施短板,分类推进更新改造。
(8)更新老旧电梯。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哨兵”作用,全面排查非法电梯和老旧电梯,建立全市“问题电梯”动态清单,压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市住建局负责)
(10)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周边绿化、灯光亮化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65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市住建局负责)
(11)推进重要民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居民基础设施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智慧平台更新改造,加快推动“吕梁通”app上线供水、供热、供气缴费功能。在供水方面,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在供热方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及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供热企业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在供气方面,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市政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摸清全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包括吕梁新区及各县(市)新城区市政管道铺设需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更新改造和建设标准,形成项目清单和改造计划。特别在燃气管网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更新改造。对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县生活垃圾裂解气化焚烧处理等规划项目,要加快前期进度,按照最新工艺标准建设实施。同步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市城管局负责)
(14)加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和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在完成设施普查的基础上,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工程。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发挥吕梁的电能、氢能优势,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装备。
(15)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新能源车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提升城市公交绿色化水平。鼓励市域内推广电动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6)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国一排放标准营运类汽油货车淘汰。(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拓展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立足我市氢能比较优势,落实《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交通设备新赛道。(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农业种植养殖设备更新工程。淘汰老旧落后农机,推广应用智慧高效农机和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提升特色农业产业链水平。
(18)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加大我市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红枣、核桃、沙棘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领域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市、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对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进口重大农机装备,落实相关资金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在生猪、肉牛等行业全产业链发展中,大力推广智慧农业、现代科技养殖技术,推进饲喂、供水、除粪、环境控制、防疫等先进养殖设备更新,促进设施设备标准化、流程控制智能化、发展模式集群化,全力打造吕梁现代养殖产业体系和品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教育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教学设备、科研技术设备、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全面提升教育硬件配置,切实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2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各中小学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2)加快先进科技设备更新置换。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及市内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内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全省开展的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度超前。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中小学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育、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教育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文旅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文旅和体育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促进文旅康养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24)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市文旅局负责)
(25)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以体育馆、体育场、体育学校等体育运动锻炼场所为重点,结合经营主体实际,支持对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足球场、滑雪场、全民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打造体育文旅精品。(市体育局负责)
(26)加快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市文旅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医疗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医疗(含疾控设备)装备更新改造、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切实补齐医疗卫生设施短板。
(27)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山西省汾阳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市县级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县级疾控设备达到相关标准。积极推进我市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市卫健委负责)
(28)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负责)
(29)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医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健委、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设备制造产业培育工程。配套工业、能源、市政设施、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需求,引育结合,发展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制造业,强化设备供给和维护保障能力。
(30)推进装备设备制造提质升级。以需求匹配为目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装备设备制造产业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增,提升设备供给能力,提升设备近距离维修维护水平,激发市场需求,增强市场活力。(市工信局负责)
(31)积极引进装备制造新技术新产业。立足我市工业、能源、农业等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旺盛、前景广阔的比较优势,大力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和企业,补齐我市装备制造业短板弱项。开辟向民间资本推介装备制造项目新赛道,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力争将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吕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汽车以旧换政策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将释放的消费需求转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32)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市、区)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参与全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畅通流通堵点,激活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国网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工程。全链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通过补贴政策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升消费体验。
(35)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市财政专项资金,为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探索建立非同类家电以旧换新机制。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在家居惠民专项行动中,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针对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以政府指导、政策补贴等方式,加快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从供给端发力,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
(37)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鼓励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评选优秀设计方案,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县(市、区)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鼓励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市商务局负责)
(三)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2.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工程。通过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实现“收旧促新”。在消费品和设备更新换新过程中,不断培育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形成循环经济新的增长点。
(40)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同时配送换新消费品。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系融合”,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及时公布资质信息。结合吕梁实际,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完善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摄影机、投影仪、空调等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市财政局负责)
(44)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工程。注重二手商品信息登记、信息保密、信用监管等,消除售卖和消费顾虑,促进二手商品市场良性发展。
(45)规范二手车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按照省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要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探索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规范二手电子产品交易。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7)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市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发展二手商品诚信交易评估体系。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废旧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工程。从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两方面入手,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吃干榨尽”废旧设备价值。
(49)提升废旧设备再制造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推进产品设备梯次利用。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轮胎等废弃物资循环化、资源化利用,充分挖掘废弃物资可利用价值,打造废弃物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51)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汾阳市废橡胶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支持其他县(市、区)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金属、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16.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工程。做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的国家、省标准体系贯彻落实,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市县两级可探索建立团体标准等。
(52)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包括新能源汽车、煤机、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等在内的各行业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家、省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参与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参与全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及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制修订。配合省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衔接工程。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强化标准衔接落实,通过标准对比,不断提高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
(5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落实。积极落实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按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省级回收标准,开展回收利用和淘汰相关工作。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适用标准,提升我市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撑
1.财政支持
(1)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专项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补贴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政府采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税收加力
(1)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执行反向开票。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市税务局负责)
(3)强化政策推送。不断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3.金融供给
(1)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对市内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贷款部分给予贴息支持。(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中长期贷款。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基金引导。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要素保障
(1)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土地供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科技赋能
(1)加强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集成科技力量。加大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委托定向、并行支持、悬赏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新的组织模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技术装备中的“卡脖子”问题。(市科技局负责)
(3)强化成果转化。优化制造业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吃透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建立工作专班(见附件),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工作,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排查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确保“一领域一张表”,对表推进,定期调度,对账销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3.争取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用足用好上级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实行项目化推进,把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转化打包成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落实落细政策,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4.抓好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政策宣传解读,送政策上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附件:1.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2.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吕梁市相关工作,特成立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统筹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协调解决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广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任 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晋萍 市委常委、副市长
任 磊 副市长
油晓峰 副市长
闫 林 副市长
郭红波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庞明明 副市长
成 员:王建强 市政府秘书长
杜侯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金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斌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国动办主任
李冰峰 市工信局局长
刘建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雪宏 市教育局局长
郭 力 市卫健委主任
杨 丽 市民政局局长
闫玉斌 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吕文平 市文旅局局长
李永胜 市科技局局长
刘智平 市人社局局长
高元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哲群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建明 市能源局局长
白旭平 市住建局局长
蔡玉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林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再强 市统计局局长
樊小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恩泽 市数据局局长
吴海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瑞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小军 市体育局局长
王文奇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长
李红亮 吕梁金融监管局
王韶峰 市税务局局长
刘贵斌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分行行长
刘建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薛耀宗 市供销社主任
刘小强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兰国锋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建斌 山西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总经理
张海文 离石区区长
贾永祥 汾阳市市长
郭清智 孝义市市长
刘大鹏 交城县县长
孟兰生 文水县县长
李 刚 交口县县长
张鹏耀 石楼县县长
孙燕飞 中阳县县长
燕明星 柳林县县长
高 鹏 方山县县长
王小明 岚县县长
梁文壮 兴县县长
姚树山 临县县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闫斌胜兼任,具体协调落实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专班实行旬调度、月通报机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牵头领域和县域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加强上下沟通和对接交流。
3.加强部门联动。各市直有关单位要就各自牵头领域的项目,强化与资金、土地、金融、审批等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协调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协同推进项目落地。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精神,挖掘消费需求潜力,释放新质生产力供给能力,强化民间资本投资动力,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吕梁实际,制定分解任务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高质量发展吕梁“985”重点产业链,推动“一黑二白”“两大三新”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投资、拉动消费,开展新一轮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4大行动、17个工程、55项具体任务,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关键领域标准落地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和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动力,助推吕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工业设备绿色智能更新升级工程。聚焦煤炭、焦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非煤矿山、白酒、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固废利用、医药、机械等重点领域,推动以工业重点产业链为主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设备现状摸排。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摸底排查重点领域、重要方向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形成设备使用现状清单,摸清项目单位、项目投产时间、设备清单、设备设计年限和使用年限、设备运行情况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摸排。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先进适用设备使用,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更新需求,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分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清单。(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吕梁分公司、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新建项目设备摸排。提升增量设备技术应用水平,鼓励新建项目适度超标、超前,应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先进设备,针对新建项目单独进行设备摸底,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争得先机。(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落实省级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提高先进设备应用水平。(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加快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应用,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数字经济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按规定淘汰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指导企业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设备淘汰清单,明确淘汰设备名称、服务年限、淘汰标准、淘汰时间表、更新设备名称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程。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补齐设施短板,分类推进更新改造。
(8)更新老旧电梯。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哨兵”作用,全面排查非法电梯和老旧电梯,建立全市“问题电梯”动态清单,压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市住建局负责)
(10)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周边绿化、灯光亮化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65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市住建局负责)
(11)推进重要民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居民基础设施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智慧平台更新改造,加快推动“吕梁通”app上线供水、供热、供气缴费功能。在供水方面,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在供热方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及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供热企业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在供气方面,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市政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摸清全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包括吕梁新区及各县(市)新城区市政管道铺设需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更新改造和建设标准,形成项目清单和改造计划。特别在燃气管网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更新改造。对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县生活垃圾裂解气化焚烧处理等规划项目,要加快前期进度,按照最新工艺标准建设实施。同步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市城管局负责)
(14)加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和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在完成设施普查的基础上,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工程。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发挥吕梁的电能、氢能优势,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装备。
(15)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新能源车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提升城市公交绿色化水平。鼓励市域内推广电动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6)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国一排放标准营运类汽油货车淘汰。(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拓展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立足我市氢能比较优势,落实《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交通设备新赛道。(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农业种植养殖设备更新工程。淘汰老旧落后农机,推广应用智慧高效农机和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提升特色农业产业链水平。
(18)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加大我市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红枣、核桃、沙棘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领域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市、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对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进口重大农机装备,落实相关资金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在生猪、肉牛等行业全产业链发展中,大力推广智慧农业、现代科技养殖技术,推进饲喂、供水、除粪、环境控制、防疫等先进养殖设备更新,促进设施设备标准化、流程控制智能化、发展模式集群化,全力打造吕梁现代养殖产业体系和品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教育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教学设备、科研技术设备、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全面提升教育硬件配置,切实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2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各中小学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2)加快先进科技设备更新置换。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及市内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内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全省开展的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度超前。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中小学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育、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教育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文旅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文旅和体育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促进文旅康养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24)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市文旅局负责)
(25)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以体育馆、体育场、体育学校等体育运动锻炼场所为重点,结合经营主体实际,支持对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足球场、滑雪场、全民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打造体育文旅精品。(市体育局负责)
(26)加快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市文旅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医疗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医疗(含疾控设备)装备更新改造、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切实补齐医疗卫生设施短板。
(27)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山西省汾阳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市县级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县级疾控设备达到相关标准。积极推进我市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市卫健委负责)
(28)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负责)
(29)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医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健委、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设备制造产业培育工程。配套工业、能源、市政设施、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需求,引育结合,发展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制造业,强化设备供给和维护保障能力。
(30)推进装备设备制造提质升级。以需求匹配为目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装备设备制造产业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增,提升设备供给能力,提升设备近距离维修维护水平,激发市场需求,增强市场活力。(市工信局负责)
(31)积极引进装备制造新技术新产业。立足我市工业、能源、农业等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旺盛、前景广阔的比较优势,大力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和企业,补齐我市装备制造业短板弱项。开辟向民间资本推介装备制造项目新赛道,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力争将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吕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汽车以旧换政策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将释放的消费需求转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32)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市、区)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参与全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畅通流通堵点,激活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国网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工程。全链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通过补贴政策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升消费体验。
(35)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市财政专项资金,为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探索建立非同类家电以旧换新机制。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在家居惠民专项行动中,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针对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以政府指导、政策补贴等方式,加快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从供给端发力,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
(37)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鼓励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评选优秀设计方案,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县(市、区)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鼓励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市商务局负责)
(三)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2.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工程。通过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实现“收旧促新”。在消费品和设备更新换新过程中,不断培育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形成循环经济新的增长点。
(40)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同时配送换新消费品。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系融合”,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及时公布资质信息。结合吕梁实际,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完善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摄影机、投影仪、空调等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市财政局负责)
(44)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工程。注重二手商品信息登记、信息保密、信用监管等,消除售卖和消费顾虑,促进二手商品市场良性发展。
(45)规范二手车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按照省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要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探索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规范二手电子产品交易。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7)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市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发展二手商品诚信交易评估体系。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废旧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工程。从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两方面入手,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吃干榨尽”废旧设备价值。
(49)提升废旧设备再制造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推进产品设备梯次利用。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轮胎等废弃物资循环化、资源化利用,充分挖掘废弃物资可利用价值,打造废弃物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51)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汾阳市废橡胶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支持其他县(市、区)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金属、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16.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工程。做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的国家、省标准体系贯彻落实,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市县两级可探索建立团体标准等。
(52)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包括新能源汽车、煤机、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等在内的各行业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家、省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参与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参与全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及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制修订。配合省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衔接工程。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强化标准衔接落实,通过标准对比,不断提高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
(5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落实。积极落实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按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省级回收标准,开展回收利用和淘汰相关工作。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适用标准,提升我市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撑
1.财政支持
(1)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专项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补贴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政府采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税收加力
(1)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执行反向开票。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市税务局负责)
(3)强化政策推送。不断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3.金融供给
(1)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对市内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贷款部分给予贴息支持。(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中长期贷款。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基金引导。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要素保障
(1)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土地供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科技赋能
(1)加强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集成科技力量。加大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委托定向、并行支持、悬赏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新的组织模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技术装备中的“卡脖子”问题。(市科技局负责)
(3)强化成果转化。优化制造业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吃透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建立工作专班(见附件),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工作,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排查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确保“一领域一张表”,对表推进,定期调度,对账销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3.争取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用足用好上级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实行项目化推进,把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转化打包成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落实落细政策,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4.抓好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政策宣传解读,送政策上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附件:1.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2.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吕梁市相关工作,特成立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统筹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协调解决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广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任 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晋萍 市委常委、副市长
任 磊 副市长
油晓峰 副市长
闫 林 副市长
郭红波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庞明明 副市长
成 员:王建强 市政府秘书长
杜侯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金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斌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国动办主任
李冰峰 市工信局局长
刘建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雪宏 市教育局局长
郭 力 市卫健委主任
杨 丽 市民政局局长
闫玉斌 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吕文平 市文旅局局长
李永胜 市科技局局长
刘智平 市人社局局长
高元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哲群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建明 市能源局局长
白旭平 市住建局局长
蔡玉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林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再强 市统计局局长
樊小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恩泽 市数据局局长
吴海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瑞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小军 市体育局局长
王文奇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长
李红亮 吕梁金融监管局
王韶峰 市税务局局长
刘贵斌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分行行长
刘建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薛耀宗 市供销社主任
刘小强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兰国锋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建斌 山西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总经理
张海文 离石区区长
贾永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精神,挖掘消费需求潜力,释放新质生产力供给能力,强化民间资本投资动力,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吕梁实际,制定分解任务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高质量发展吕梁“985”重点产业链,推动“一黑二白”“两大三新”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投资、拉动消费,开展新一轮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4大行动、17个工程、55项具体任务,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关键领域标准落地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和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动力,助推吕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工业设备绿色智能更新升级工程。聚焦煤炭、焦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非煤矿山、白酒、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固废利用、医药、机械等重点领域,推动以工业重点产业链为主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设备现状摸排。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摸底排查重点领域、重要方向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形成设备使用现状清单,摸清项目单位、项目投产时间、设备清单、设备设计年限和使用年限、设备运行情况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摸排。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先进适用设备使用,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更新需求,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分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清单。(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吕梁分公司、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新建项目设备摸排。提升增量设备技术应用水平,鼓励新建项目适度超标、超前,应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先进设备,针对新建项目单独进行设备摸底,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争得先机。(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落实省级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提高先进设备应用水平。(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加快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应用,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数字经济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按规定淘汰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指导企业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设备淘汰清单,明确淘汰设备名称、服务年限、淘汰标准、淘汰时间表、更新设备名称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程。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补齐设施短板,分类推进更新改造。
(8)更新老旧电梯。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哨兵”作用,全面排查非法电梯和老旧电梯,建立全市“问题电梯”动态清单,压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市住建局负责)
(10)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周边绿化、灯光亮化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65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市住建局负责)
(11)推进重要民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居民基础设施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智慧平台更新改造,加快推动“吕梁通”app上线供水、供热、供气缴费功能。在供水方面,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在供热方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及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供热企业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在供气方面,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市政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摸清全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包括吕梁新区及各县(市)新城区市政管道铺设需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更新改造和建设标准,形成项目清单和改造计划。特别在燃气管网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更新改造。对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县生活垃圾裂解气化焚烧处理等规划项目,要加快前期进度,按照最新工艺标准建设实施。同步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市城管局负责)
(14)加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和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在完成设施普查的基础上,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工程。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发挥吕梁的电能、氢能优势,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装备。
(15)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新能源车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提升城市公交绿色化水平。鼓励市域内推广电动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6)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国一排放标准营运类汽油货车淘汰。(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拓展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立足我市氢能比较优势,落实《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交通设备新赛道。(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农业种植养殖设备更新工程。淘汰老旧落后农机,推广应用智慧高效农机和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提升特色农业产业链水平。
(18)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加大我市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红枣、核桃、沙棘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领域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市、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对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进口重大农机装备,落实相关资金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在生猪、肉牛等行业全产业链发展中,大力推广智慧农业、现代科技养殖技术,推进饲喂、供水、除粪、环境控制、防疫等先进养殖设备更新,促进设施设备标准化、流程控制智能化、发展模式集群化,全力打造吕梁现代养殖产业体系和品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教育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教学设备、科研技术设备、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全面提升教育硬件配置,切实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2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各中小学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2)加快先进科技设备更新置换。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及市内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内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全省开展的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度超前。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中小学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育、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教育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文旅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文旅和体育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促进文旅康养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24)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市文旅局负责)
(25)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以体育馆、体育场、体育学校等体育运动锻炼场所为重点,结合经营主体实际,支持对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足球场、滑雪场、全民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打造体育文旅精品。(市体育局负责)
(26)加快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市文旅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医疗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医疗(含疾控设备)装备更新改造、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切实补齐医疗卫生设施短板。
(27)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山西省汾阳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市县级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县级疾控设备达到相关标准。积极推进我市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市卫健委负责)
(28)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负责)
(29)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医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健委、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设备制造产业培育工程。配套工业、能源、市政设施、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需求,引育结合,发展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制造业,强化设备供给和维护保障能力。
(30)推进装备设备制造提质升级。以需求匹配为目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装备设备制造产业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增,提升设备供给能力,提升设备近距离维修维护水平,激发市场需求,增强市场活力。(市工信局负责)
(31)积极引进装备制造新技术新产业。立足我市工业、能源、农业等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旺盛、前景广阔的比较优势,大力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和企业,补齐我市装备制造业短板弱项。开辟向民间资本推介装备制造项目新赛道,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力争将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吕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汽车以旧换政策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将释放的消费需求转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32)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市、区)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参与全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畅通流通堵点,激活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国网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工程。全链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通过补贴政策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升消费体验。
(35)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市财政专项资金,为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探索建立非同类家电以旧换新机制。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在家居惠民专项行动中,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针对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以政府指导、政策补贴等方式,加快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从供给端发力,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
(37)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鼓励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评选优秀设计方案,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县(市、区)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鼓励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市商务局负责)
(三)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2.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工程。通过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实现“收旧促新”。在消费品和设备更新换新过程中,不断培育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形成循环经济新的增长点。
(40)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同时配送换新消费品。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系融合”,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及时公布资质信息。结合吕梁实际,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完善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摄影机、投影仪、空调等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市财政局负责)
(44)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工程。注重二手商品信息登记、信息保密、信用监管等,消除售卖和消费顾虑,促进二手商品市场良性发展。
(45)规范二手车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按照省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要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探索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规范二手电子产品交易。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7)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市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发展二手商品诚信交易评估体系。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废旧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工程。从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两方面入手,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吃干榨尽”废旧设备价值。
(49)提升废旧设备再制造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推进产品设备梯次利用。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轮胎等废弃物资循环化、资源化利用,充分挖掘废弃物资可利用价值,打造废弃物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51)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汾阳市废橡胶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支持其他县(市、区)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金属、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16.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工程。做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的国家、省标准体系贯彻落实,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市县两级可探索建立团体标准等。
(52)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包括新能源汽车、煤机、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等在内的各行业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家、省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参与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参与全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及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制修订。配合省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衔接工程。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强化标准衔接落实,通过标准对比,不断提高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
(5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落实。积极落实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按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省级回收标准,开展回收利用和淘汰相关工作。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适用标准,提升我市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撑
1.财政支持
(1)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专项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补贴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政府采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税收加力
(1)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执行反向开票。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市税务局负责)
(3)强化政策推送。不断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3.金融供给
(1)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对市内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贷款部分给予贴息支持。(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中长期贷款。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基金引导。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要素保障
(1)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土地供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科技赋能
(1)加强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集成科技力量。加大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委托定向、并行支持、悬赏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新的组织模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技术装备中的“卡脖子”问题。(市科技局负责)
(3)强化成果转化。优化制造业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吃透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建立工作专班(见附件),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工作,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排查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确保“一领域一张表”,对表推进,定期调度,对账销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3.争取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用足用好上级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实行项目化推进,把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转化打包成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落实落细政策,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4.抓好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政策宣传解读,送政策上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附件:1.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2.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吕梁市相关工作,特成立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统筹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协调解决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广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任 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晋萍 市委常委、副市长
任 磊 副市长
油晓峰 副市长
闫 林 副市长
郭红波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庞明明 副市长
成 员:王建强 市政府秘书长
杜侯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金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斌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国动办主任
李冰峰 市工信局局长
刘建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雪宏 市教育局局长
郭 力 市卫健委主任
杨 丽 市民政局局长
闫玉斌 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吕文平 市文旅局局长
李永胜 市科技局局长
刘智平 市人社局局长
高元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哲群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建明 市能源局局长
白旭平 市住建局局长
蔡玉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林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再强 市统计局局长
樊小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恩泽 市数据局局长
吴海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瑞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小军 市体育局局长
王文奇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长
李红亮 吕梁金融监管局
王韶峰 市税务局局长
刘贵斌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分行行长
刘建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薛耀宗 市供销社主任
刘小强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兰国锋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建斌 山西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总经理
张海文 离石区区长
贾永祥 汾阳市市长
郭清智 孝义市市长
刘大鹏 交城县县长
孟兰生 文水县县长
李 刚 交口县县长
张鹏耀 石楼县县长
孙燕飞 中阳县县长
燕明星 柳林县县长
高 鹏 方山县县长
王小明 岚县县长
梁文壮 兴县县长
姚树山 临县县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闫斌胜兼任,具体协调落实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专班实行旬调度、月通报机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牵头领域和县域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加强上下沟通和对接交流。
3.加强部门联动。各市直有关单位要就各自牵头领域的项目,强化与资金、土地、金融、审批等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协调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协同推进项目落地。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精神,挖掘消费需求潜力,释放新质生产力供给能力,强化民间资本投资动力,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吕梁实际,制定分解任务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高质量发展吕梁“985”重点产业链,推动“一黑二白”“两大三新”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投资、拉动消费,开展新一轮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4大行动、17个工程、55项具体任务,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关键领域标准落地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和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动力,助推吕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工业设备绿色智能更新升级工程。聚焦煤炭、焦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非煤矿山、白酒、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固废利用、医药、机械等重点领域,推动以工业重点产业链为主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设备现状摸排。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摸底排查重点领域、重要方向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形成设备使用现状清单,摸清项目单位、项目投产时间、设备清单、设备设计年限和使用年限、设备运行情况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摸排。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先进适用设备使用,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更新需求,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分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清单。(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吕梁分公司、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新建项目设备摸排。提升增量设备技术应用水平,鼓励新建项目适度超标、超前,应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先进设备,针对新建项目单独进行设备摸底,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争得先机。(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落实省级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提高先进设备应用水平。(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加快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应用,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数字经济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按规定淘汰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指导企业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设备淘汰清单,明确淘汰设备名称、服务年限、淘汰标准、淘汰时间表、更新设备名称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程。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补齐设施短板,分类推进更新改造。
(8)更新老旧电梯。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哨兵”作用,全面排查非法电梯和老旧电梯,建立全市“问题电梯”动态清单,压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市住建局负责)
(10)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周边绿化、灯光亮化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65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市住建局负责)
(11)推进重要民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居民基础设施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智慧平台更新改造,加快推动“吕梁通”app上线供水、供热、供气缴费功能。在供水方面,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在供热方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及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供热企业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在供气方面,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市政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摸清全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包括吕梁新区及各县(市)新城区市政管道铺设需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更新改造和建设标准,形成项目清单和改造计划。特别在燃气管网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更新改造。对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县生活垃圾裂解气化焚烧处理等规划项目,要加快前期进度,按照最新工艺标准建设实施。同步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市城管局负责)
(14)加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和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在完成设施普查的基础上,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工程。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发挥吕梁的电能、氢能优势,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装备。
(15)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新能源车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提升城市公交绿色化水平。鼓励市域内推广电动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6)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国一排放标准营运类汽油货车淘汰。(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拓展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立足我市氢能比较优势,落实《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交通设备新赛道。(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农业种植养殖设备更新工程。淘汰老旧落后农机,推广应用智慧高效农机和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提升特色农业产业链水平。
(18)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加大我市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红枣、核桃、沙棘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领域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市、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对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进口重大农机装备,落实相关资金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在生猪、肉牛等行业全产业链发展中,大力推广智慧农业、现代科技养殖技术,推进饲喂、供水、除粪、环境控制、防疫等先进养殖设备更新,促进设施设备标准化、流程控制智能化、发展模式集群化,全力打造吕梁现代养殖产业体系和品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教育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教学设备、科研技术设备、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全面提升教育硬件配置,切实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2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各中小学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2)加快先进科技设备更新置换。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及市内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内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全省开展的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度超前。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中小学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育、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教育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文旅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文旅和体育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促进文旅康养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24)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市文旅局负责)
(25)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以体育馆、体育场、体育学校等体育运动锻炼场所为重点,结合经营主体实际,支持对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足球场、滑雪场、全民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打造体育文旅精品。(市体育局负责)
(26)加快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市文旅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医疗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医疗(含疾控设备)装备更新改造、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切实补齐医疗卫生设施短板。
(27)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山西省汾阳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市县级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县级疾控设备达到相关标准。积极推进我市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市卫健委负责)
(28)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负责)
(29)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医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健委、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设备制造产业培育工程。配套工业、能源、市政设施、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需求,引育结合,发展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制造业,强化设备供给和维护保障能力。
(30)推进装备设备制造提质升级。以需求匹配为目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装备设备制造产业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增,提升设备供给能力,提升设备近距离维修维护水平,激发市场需求,增强市场活力。(市工信局负责)
(31)积极引进装备制造新技术新产业。立足我市工业、能源、农业等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旺盛、前景广阔的比较优势,大力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和企业,补齐我市装备制造业短板弱项。开辟向民间资本推介装备制造项目新赛道,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力争将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吕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汽车以旧换政策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将释放的消费需求转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32)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市、区)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参与全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畅通流通堵点,激活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国网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工程。全链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通过补贴政策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升消费体验。
(35)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市财政专项资金,为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探索建立非同类家电以旧换新机制。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在家居惠民专项行动中,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针对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以政府指导、政策补贴等方式,加快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从供给端发力,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
(37)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鼓励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评选优秀设计方案,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县(市、区)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鼓励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市商务局负责)
(三)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2.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工程。通过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实现“收旧促新”。在消费品和设备更新换新过程中,不断培育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形成循环经济新的增长点。
(40)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同时配送换新消费品。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系融合”,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及时公布资质信息。结合吕梁实际,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完善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摄影机、投影仪、空调等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市财政局负责)
(44)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工程。注重二手商品信息登记、信息保密、信用监管等,消除售卖和消费顾虑,促进二手商品市场良性发展。
(45)规范二手车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按照省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要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探索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规范二手电子产品交易。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7)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市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发展二手商品诚信交易评估体系。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废旧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工程。从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两方面入手,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吃干榨尽”废旧设备价值。
(49)提升废旧设备再制造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推进产品设备梯次利用。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轮胎等废弃物资循环化、资源化利用,充分挖掘废弃物资可利用价值,打造废弃物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51)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汾阳市废橡胶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支持其他县(市、区)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金属、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16.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工程。做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的国家、省标准体系贯彻落实,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市县两级可探索建立团体标准等。
(52)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包括新能源汽车、煤机、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等在内的各行业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家、省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参与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参与全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及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制修订。配合省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衔接工程。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强化标准衔接落实,通过标准对比,不断提高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
(5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落实。积极落实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按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省级回收标准,开展回收利用和淘汰相关工作。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适用标准,提升我市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撑
1.财政支持
(1)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专项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补贴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政府采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税收加力
(1)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执行反向开票。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市税务局负责)
(3)强化政策推送。不断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3.金融供给
(1)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对市内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贷款部分给予贴息支持。(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中长期贷款。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基金引导。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要素保障
(1)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土地供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科技赋能
(1)加强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集成科技力量。加大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委托定向、并行支持、悬赏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新的组织模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技术装备中的“卡脖子”问题。(市科技局负责)
(3)强化成果转化。优化制造业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吃透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建立工作专班(见附件),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工作,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排查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确保“一领域一张表”,对表推进,定期调度,对账销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3.争取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用足用好上级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实行项目化推进,把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转化打包成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落实落细政策,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4.抓好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政策宣传解读,送政策上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附件:1.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2.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吕梁市相关工作,特成立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统筹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协调解决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广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任 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晋萍 市委常委、副市长
任 磊 副市长
油晓峰 副市长
闫 林 副市长
郭红波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庞明明 副市长
成 员:王建强 市政府秘书长
杜侯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金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斌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国动办主任
李冰峰 市工信局局长
刘建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雪宏 市教育局局长
郭 力 市卫健委主任
杨 丽 市民政局局长
闫玉斌 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吕文平 市文旅局局长
李永胜 市科技局局长
刘智平 市人社局局长
高元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哲群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建明 市能源局局长
白旭平 市住建局局长
蔡玉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林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再强 市统计局局长
樊小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恩泽 市数据局局长
吴海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瑞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小军 市体育局局长
王文奇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长
李红亮 吕梁金融监管局
王韶峰 市税务局局长
刘贵斌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分行行长
刘建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薛耀宗 市供销社主任
刘小强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兰国锋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建斌 山西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总经理
张海文 离石区区长
贾永祥 汾阳市市长
郭清智 孝义市市长
刘大鹏 交城县县长
孟兰生 文水县县长
李 刚 交口县县长
张鹏耀 石楼县县长
孙燕飞 中阳县县长
燕明星 柳林县县长
高 鹏 方山县县长
王小明 岚县县长
梁文壮 兴县县长
姚树山 临县县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闫斌胜兼任,具体协调落实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专班实行旬调度、月通报机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牵头领域和县域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加强上下沟通和对接交流。
3.加强部门联动。各市直有关单位要就各自牵头领域的项目,强化与资金、土地、金融、审批等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协调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协同推进项目落地。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精神,挖掘消费需求潜力,释放新质生产力供给能力,强化民间资本投资动力,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吕梁实际,制定分解任务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高质量发展吕梁“985”重点产业链,推动“一黑二白”“两大三新”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投资、拉动消费,开展新一轮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4大行动、17个工程、55项具体任务,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关键领域标准落地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和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动力,助推吕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工业设备绿色智能更新升级工程。聚焦煤炭、焦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非煤矿山、白酒、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固废利用、医药、机械等重点领域,推动以工业重点产业链为主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设备现状摸排。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摸底排查重点领域、重要方向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形成设备使用现状清单,摸清项目单位、项目投产时间、设备清单、设备设计年限和使用年限、设备运行情况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摸排。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先进适用设备使用,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更新需求,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分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清单。(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吕梁分公司、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新建项目设备摸排。提升增量设备技术应用水平,鼓励新建项目适度超标、超前,应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先进设备,针对新建项目单独进行设备摸底,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争得先机。(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落实省级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提高先进设备应用水平。(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加快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应用,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数字经济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按规定淘汰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指导企业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设备淘汰清单,明确淘汰设备名称、服务年限、淘汰标准、淘汰时间表、更新设备名称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程。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补齐设施短板,分类推进更新改造。
(8)更新老旧电梯。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哨兵”作用,全面排查非法电梯和老旧电梯,建立全市“问题电梯”动态清单,压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市住建局负责)
(10)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周边绿化、灯光亮化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65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市住建局负责)
(11)推进重要民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居民基础设施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智慧平台更新改造,加快推动“吕梁通”app上线供水、供热、供气缴费功能。在供水方面,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在供热方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及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供热企业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在供气方面,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市政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摸清全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包括吕梁新区及各县(市)新城区市政管道铺设需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更新改造和建设标准,形成项目清单和改造计划。特别在燃气管网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更新改造。对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县生活垃圾裂解气化焚烧处理等规划项目,要加快前期进度,按照最新工艺标准建设实施。同步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市城管局负责)
(14)加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和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在完成设施普查的基础上,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工程。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发挥吕梁的电能、氢能优势,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装备。
(15)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新能源车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提升城市公交绿色化水平。鼓励市域内推广电动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6)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国一排放标准营运类汽油货车淘汰。(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拓展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立足我市氢能比较优势,落实《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交通设备新赛道。(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农业种植养殖设备更新工程。淘汰老旧落后农机,推广应用智慧高效农机和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提升特色农业产业链水平。
(18)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加大我市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红枣、核桃、沙棘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领域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市、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对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进口重大农机装备,落实相关资金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在生猪、肉牛等行业全产业链发展中,大力推广智慧农业、现代科技养殖技术,推进饲喂、供水、除粪、环境控制、防疫等先进养殖设备更新,促进设施设备标准化、流程控制智能化、发展模式集群化,全力打造吕梁现代养殖产业体系和品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教育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教学设备、科研技术设备、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全面提升教育硬件配置,切实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2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各中小学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2)加快先进科技设备更新置换。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及市内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内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全省开展的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度超前。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中小学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育、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教育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文旅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文旅和体育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促进文旅康养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24)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市文旅局负责)
(25)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以体育馆、体育场、体育学校等体育运动锻炼场所为重点,结合经营主体实际,支持对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足球场、滑雪场、全民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打造体育文旅精品。(市体育局负责)
(26)加快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市文旅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医疗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医疗(含疾控设备)装备更新改造、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切实补齐医疗卫生设施短板。
(27)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山西省汾阳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市县级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县级疾控设备达到相关标准。积极推进我市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市卫健委负责)
(28)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负责)
(29)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医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健委、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设备制造产业培育工程。配套工业、能源、市政设施、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需求,引育结合,发展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制造业,强化设备供给和维护保障能力。
(30)推进装备设备制造提质升级。以需求匹配为目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装备设备制造产业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增,提升设备供给能力,提升设备近距离维修维护水平,激发市场需求,增强市场活力。(市工信局负责)
(31)积极引进装备制造新技术新产业。立足我市工业、能源、农业等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旺盛、前景广阔的比较优势,大力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和企业,补齐我市装备制造业短板弱项。开辟向民间资本推介装备制造项目新赛道,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力争将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吕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汽车以旧换政策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将释放的消费需求转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32)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市、区)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参与全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畅通流通堵点,激活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国网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工程。全链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通过补贴政策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升消费体验。
(35)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市财政专项资金,为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探索建立非同类家电以旧换新机制。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在家居惠民专项行动中,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针对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以政府指导、政策补贴等方式,加快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从供给端发力,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
(37)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鼓励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评选优秀设计方案,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县(市、区)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鼓励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市商务局负责)
(三)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2.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工程。通过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实现“收旧促新”。在消费品和设备更新换新过程中,不断培育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形成循环经济新的增长点。
(40)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同时配送换新消费品。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系融合”,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及时公布资质信息。结合吕梁实际,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完善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摄影机、投影仪、空调等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市财政局负责)
(44)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工程。注重二手商品信息登记、信息保密、信用监管等,消除售卖和消费顾虑,促进二手商品市场良性发展。
(45)规范二手车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按照省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要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探索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规范二手电子产品交易。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7)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市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发展二手商品诚信交易评估体系。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废旧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工程。从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两方面入手,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吃干榨尽”废旧设备价值。
(49)提升废旧设备再制造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推进产品设备梯次利用。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轮胎等废弃物资循环化、资源化利用,充分挖掘废弃物资可利用价值,打造废弃物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51)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汾阳市废橡胶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支持其他县(市、区)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金属、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16.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工程。做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的国家、省标准体系贯彻落实,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市县两级可探索建立团体标准等。
(52)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包括新能源汽车、煤机、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等在内的各行业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家、省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参与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参与全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及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制修订。配合省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衔接工程。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强化标准衔接落实,通过标准对比,不断提高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
(5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落实。积极落实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按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省级回收标准,开展回收利用和淘汰相关工作。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适用标准,提升我市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撑
1.财政支持
(1)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专项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补贴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政府采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税收加力
(1)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执行反向开票。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市税务局负责)
(3)强化政策推送。不断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3.金融供给
(1)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对市内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贷款部分给予贴息支持。(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中长期贷款。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基金引导。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要素保障
(1)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土地供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科技赋能
(1)加强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集成科技力量。加大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委托定向、并行支持、悬赏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新的组织模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技术装备中的“卡脖子”问题。(市科技局负责)
(3)强化成果转化。优化制造业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吃透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建立工作专班(见附件),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工作,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排查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确保“一领域一张表”,对表推进,定期调度,对账销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3.争取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用足用好上级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实行项目化推进,把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转化打包成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落实落细政策,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4.抓好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政策宣传解读,送政策上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附件:1.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2.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吕梁市相关工作,特成立吕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统筹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协调解决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广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任 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晋萍 市委常委、副市长
任 磊 副市长
油晓峰 副市长
闫 林 副市长
郭红波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庞明明 副市长
成 员:王建强 市政府秘书长
杜侯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金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斌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国动办主任
李冰峰 市工信局局长
刘建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雪宏 市教育局局长
郭 力 市卫健委主任
杨 丽 市民政局局长
闫玉斌 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吕文平 市文旅局局长
李永胜 市科技局局长
刘智平 市人社局局长
高元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哲群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建明 市能源局局长
白旭平 市住建局局长
蔡玉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林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再强 市统计局局长
樊小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恩泽 市数据局局长
吴海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瑞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小军 市体育局局长
王文奇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长
李红亮 吕梁金融监管局
王韶峰 市税务局局长
刘贵斌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分行行长
刘建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薛耀宗 市供销社主任
刘小强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兰国锋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建斌 山西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总经理
张海文 离石区区长
贾永祥 汾阳市市长
郭清智 孝义市市长
刘大鹏 交城县县长
孟兰生 文水县县长
李 刚 交口县县长
张鹏耀 石楼县县长
孙燕飞 中阳县县长
燕明星 柳林县县长
高 鹏 方山县县长
王小明 岚县县长
梁文壮 兴县县长
姚树山 临县县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闫斌胜兼任,具体协调落实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专班实行旬调度、月通报机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牵头领域和县域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加强上下沟通和对接交流。
3.加强部门联动。各市直有关单位要就各自牵头领域的项目,强化与资金、土地、金融、审批等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协调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协同推进项目落地。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祥 汾阳市市长
郭清智 孝义市市长
刘大鹏 交城县县长
孟兰生 文水县县长
李 刚 交口县县长
张鹏耀 石楼县县长
孙燕飞 中阳县县长
燕明星 柳林县县长
高 鹏 方山县县长
王小明 岚县县长
梁文壮 兴县县长
姚树山 临县县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闫斌胜兼任,具体协调落实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专班实行旬调度、月通报机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牵头领域和县域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加强上下沟通和对接交流。
3.加强部门联动。各市直有关单位要就各自牵头领域的项目,强化与资金、土地、金融、审批等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协调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协同推进项目落地。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精神,挖掘消费需求潜力,释放新质生产力供给能力,强化民间资本投资动力,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吕梁实际,制定分解任务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高质量发展吕梁“985”重点产业链,推动“一黑二白”“两大三新”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投资、拉动消费,开展新一轮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4大行动、17个工程、55项具体任务,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关键领域标准落地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和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动力,助推吕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工业设备绿色智能更新升级工程。聚焦煤炭、焦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非煤矿山、白酒、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固废利用、医药、机械等重点领域,推动以工业重点产业链为主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设备现状摸排。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摸底排查重点领域、重要方向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形成设备使用现状清单,摸清项目单位、项目投产时间、设备清单、设备设计年限和使用年限、设备运行情况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摸排。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先进适用设备使用,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更新需求,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分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清单。(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吕梁分公司、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新建项目设备摸排。提升增量设备技术应用水平,鼓励新建项目适度超标、超前,应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先进设备,针对新建项目单独进行设备摸底,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争得先机。(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落实省级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提高先进设备应用水平。(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加快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应用,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数字经济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按规定淘汰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指导企业在设备现状清单基础上形成设备淘汰清单,明确淘汰设备名称、服务年限、淘汰标准、淘汰时间表、更新设备名称等。(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程。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补齐设施短板,分类推进更新改造。
(8)更新老旧电梯。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哨兵”作用,全面排查非法电梯和老旧电梯,建立全市“问题电梯”动态清单,压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市住建局负责)
(10)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周边绿化、灯光亮化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65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市住建局负责)
(11)推进重要民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居民基础设施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智慧平台更新改造,加快推动“吕梁通”app上线供水、供热、供气缴费功能。在供水方面,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在供热方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及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供热企业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在供气方面,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市政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摸清全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包括吕梁新区及各县(市)新城区市政管道铺设需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更新改造和建设标准,形成项目清单和改造计划。特别在燃气管网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更新改造。对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县生活垃圾裂解气化焚烧处理等规划项目,要加快前期进度,按照最新工艺标准建设实施。同步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市城管局负责)
(14)加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和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在完成设施普查的基础上,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工程。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发挥吕梁的电能、氢能优势,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装备。
(15)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新能源车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提升城市公交绿色化水平。鼓励市域内推广电动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6)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国一排放标准营运类汽油货车淘汰。(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拓展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立足我市氢能比较优势,落实《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交通设备新赛道。(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农业种植养殖设备更新工程。淘汰老旧落后农机,推广应用智慧高效农机和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提升特色农业产业链水平。
(18)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加大我市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红枣、核桃、沙棘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领域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市、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对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进口重大农机装备,落实相关资金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养殖业设备更新升级。在生猪、肉牛等行业全产业链发展中,大力推广智慧农业、现代科技养殖技术,推进饲喂、供水、除粪、环境控制、防疫等先进养殖设备更新,促进设施设备标准化、流程控制智能化、发展模式集群化,全力打造吕梁现代养殖产业体系和品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教育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教学设备、科研技术设备、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全面提升教育硬件配置,切实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2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各中小学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2)加快先进科技设备更新置换。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及市内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内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全省开展的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度超前。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含技工院校)、中小学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育、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教育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文旅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文旅和体育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促进文旅康养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24)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市文旅局负责)
(25)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以体育馆、体育场、体育学校等体育运动锻炼场所为重点,结合经营主体实际,支持对篮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足球场、滑雪场、全民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打造体育文旅精品。(市体育局负责)
(26)加快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市文旅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医疗设备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医疗(含疾控设备)装备更新改造、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切实补齐医疗卫生设施短板。
(27)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山西省汾阳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市县级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县级疾控设备达到相关标准。积极推进我市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市卫健委负责)
(28)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负责)
(29)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医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健委、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设备制造产业培育工程。配套工业、能源、市政设施、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需求,引育结合,发展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制造业,强化设备供给和维护保障能力。
(30)推进装备设备制造提质升级。以需求匹配为目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装备设备制造产业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增,提升设备供给能力,提升设备近距离维修维护水平,激发市场需求,增强市场活力。(市工信局负责)
(31)积极引进装备制造新技术新产业。立足我市工业、能源、农业等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旺盛、前景广阔的比较优势,大力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和企业,补齐我市装备制造业短板弱项。开辟向民间资本推介装备制造项目新赛道,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力争将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吕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汽车以旧换政策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将释放的消费需求转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32)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市、区)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参与全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畅通流通堵点,激活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国网吕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工程。全链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通过补贴政策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升消费体验。
(35)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市财政专项资金,为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探索建立非同类家电以旧换新机制。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在家居惠民专项行动中,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针对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以政府指导、政策补贴等方式,加快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从供给端发力,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
(37)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鼓励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评选优秀设计方案,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县(市、区)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鼓励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市商务局负责)
(三)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2.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工程。通过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实现“收旧促新”。在消费品和设备更新换新过程中,不断培育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形成循环经济新的增长点。
(40)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同时配送换新消费品。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系融合”,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及时公布资质信息。结合吕梁实际,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完善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摄影机、投影仪、空调等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市财政局负责)
(44)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工程。注重二手商品信息登记、信息保密、信用监管等,消除售卖和消费顾虑,促进二手商品市场良性发展。
(45)规范二手车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按照省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要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探索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规范二手电子产品交易。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7)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市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发展二手商品诚信交易评估体系。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废旧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工程。从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两方面入手,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吃干榨尽”废旧设备价值。
(49)提升废旧设备再制造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推进产品设备梯次利用。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轮胎等废弃物资循环化、资源化利用,充分挖掘废弃物资可利用价值,打造废弃物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51)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汾阳市废橡胶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支持其他县(市、区)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金属、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16.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工程。做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的国家、省标准体系贯彻落实,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市县两级可探索建立团体标准等。
(52)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包括新能源汽车、煤机、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等在内的各行业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家、省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参与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参与全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及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制修订。配合省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衔接工程。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强化标准衔接落实,通过标准对比,不断提高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
(5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落实。积极落实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按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省级回收标准,开展回收利用和淘汰相关工作。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适用标准,提升我市执行标准的整体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撑
1.财政支持
(1)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专项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补贴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政府采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税收加力
(1)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执行反向开票。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市税务局负责)
(3)强化政策推送。不断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3.金融供给
(1)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对市内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贷款部分给予贴息支持。(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中长期贷款。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基金引导。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市财政局、吕梁金融监管局、人行吕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要素保障
(1)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土地供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科技赋能
(1)加强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集成科技力量。加大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委托定向、并行支持、悬赏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新的组织模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技术装备中的“卡脖子”问题。(市科技局负责)
(3)强化成果转化。优化制造业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吃透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建立工作专班(见附件),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市直牵头责任部门工作,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排查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确保“一领域一张表”,对表推进,定期调度,对账销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3.争取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用足用好上级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实行项目化推进,把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转化打包成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落实落细政策,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4.抓好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政策宣传解读,送政策上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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