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临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2022-06-15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做强南果、中粮、北肉平台”和“聚力打造肉制品精深加工进出口产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区临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通过国际陆港合法开展物流及进出口贸易和/或开展加工贸易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企业。

一、特殊鼓励

国内、世界500强以及行业100强等带动能力强、税收贡献大、产业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执行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

二、租金补贴

对租用办公用房及标准厂房的企业,最高可享受500平米以内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租用办公用房及标准厂房的项目,租金补贴30%;对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租用办公用房及标准厂房的项目,租金补贴50%。享受优惠期间,办公用房及标准厂房不得对外转租或改变用途。

三、物流补贴

自企业投产之日起,给予物流专项补贴:

(一)对年产值在0.5亿元(含)-1亿元的企业,给予物流专项补贴50万元/年;

(二)对年产值在1亿元(含)-2亿元的企业,给予物流专项补贴100万元/年;

(三)对年产值在2亿元(含)-3亿元的企业,给予物流专项补贴150万元/年;

(四)对年产值在3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物流专项补贴最高200万元/年。

四、经济贡献奖励

1、企业经济贡献奖励:参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区企业经济贡献的奖励办法》(同开管发[2021]37号)执行;

2、企业高管人员奖励:企业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及企业高管,限5人)个人所得税由所在企业代扣代缴,经开区财政前三年按照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后两年按照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购置新设备及厂房装修补贴

1、购置新设备补贴。为支持企业加大对智能化生产设备的投资利用,对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对设备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完工投产后,按认定的设备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厂房装修补贴。对首次租赁的厂房进行装修的企业,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装修费补贴。实际装修费低于100元/平方米的,按照财政评审后的价格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电费补贴

企业享受电价为0.38元/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电费先由管理企业按市场价格缴纳,项目投产后次年的第一季度,根据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的费用情况,经开区财政对超额部分予以补贴。引进的战新企业,可申请省里0.30元/度电价。

七、进出口贸易增量奖励

以上一年度为基数,对年进出口贸易增量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亿元以上企业增量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八、贷款贴息

参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同开管发【2022】20号)执行。

九、申报奖补资金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附各类奖励或补贴金额清单);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或个人纳税凭证;

4、其他材料:

申请租金补贴的,还需提供租房合同及租金发票等;申请物流补贴的,还需提供物流运输费用付费清单及统计部门出具的年产值证明;申请新设备及装修费补贴的,还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装修工程结算单、发票以及统计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证明等票据;申请电费补贴的,还需提供上年度实际缴纳的电费发票和用电量(电表读数)证明;申请进出口增量奖励的,还需提供进出口报关单、收(付)汇核销单或银行水单;申请贷款贴息的,还需提供贷款合同、利息清单等票据。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申报核验后退还。

十、申报时间及审核程序

1、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符合该政策规定的企业向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提出申请;

2、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区财政运营部复审并提出奖补意见,提交区两委联席会议审议;

3、经区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区财政运营部依据会议纪要精神办理资金拨付。

十一、附则

1、本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若与市、区出台的其他政策重叠,按照从高但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单个企业年度各类奖补总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对经开区经济贡献量的90%。

2、企业申请奖励必须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符合相关部门审核、审计要求。对于虚假申报、套取经开区扶持资金的企业,失信行为将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开区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其他政策申请。

3、对采取“一企一策”和“一事一议”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条款。

4、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获取的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企业申请下年度扶持资金及其他扶持政策的参考。

5、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对企业高管人员奖励可顺延2年)。原《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大同国际陆港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同开管发【2018】6号)、《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大同国际陆港发展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同开管发【2018】28号)同时废止。

6、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内容作相应调整。本政策解释权归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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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区以来,开大同开放之先河,领云中经济之风骚,二十年奋进不辍,已吸引美、印、英、澳和港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来区投资,项目涉及医药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服务支撑体系健全,产业结构布局合理,园区规划超前,医药化工、装备制造行业突出,是投资创业之理想场所。 设立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2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50.2平方公里。定位 “十二五”期间,根据大同城市转型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客观要求,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着力打造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华北药都、中部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大同现代城市新中心。 区位 湖东片区 湖东片位于大同城东6公里处文瀛湖东畔,地势平坦,风景优美,南靠大秦铁路湖东编组站,大塘公路与京大高速公路沿区南边而过,大阳公路贯穿区内,北倚京包铁路,东邻大准铁路解庄站;距大同民航机场(大同倍加造机场)5公里。城南片区:位于大同市区南端魏都大道南段两侧的黄金地段,是理想的投资建设、经济技术合作、开发的区域。医药园区:医药园区位于大同市大同县杜庄乡,御河东路最南段,总规划面积21.98平方公里,其中第一医药园占地1.98平方公里,第二医药园占地20平方公里,已入驻10多家制药企业。交通: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以东。位于大同城东6公里处文瀛湖东畔,地势平坦,风景优美,南靠大秦铁路湖东编组站,大塘公路与京大高速公路沿区南边而过,大阳公路贯穿区内,北倚京包铁路,东邻大准铁路解庄站;距大同民航机场5公里;城南片位于大同市区南端新建南路两侧的黄金地段,是理想的投资建设、经济技术合作、开发的区域。产业: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区以来,开大同开放之先河,领云中经济之风骚,二十年奋进不辍,已吸引美、印、英、澳和港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来区投资,项目涉及医药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服务支撑体系健全,产业结构布局合理,园区规划超前,医药化工、装备制造行业突出,是投资创业之理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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