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紧扣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关切,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根据《大同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同政发〔2022〕25号),打造“五个环境”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有套餐”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三无”“三可”“五有套餐”要求,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锻长、补短、强优、争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打造“五个环境”。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和全方位创新提升。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推动“五有套餐”。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标准,营造办事情有“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搞项目有“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的优质服务,做前期有“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便捷服务,跑手续有“全代办”一条龙的政务服务,对未来有“新官理旧账”的稳定预期营商环境。
探索特色化改革。对标国内外一流先进和最佳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能见效的制度创新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2.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畅通政策制度设计、执行、反馈沟通渠道,发现、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3.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罚款行为,全面清理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的罚款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乱罚款。
(二)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4.开展极简审批行动。清理取消一批变相审批,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探索一批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
5.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试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程序。开展市场准入、退出综合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6.提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级。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助力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让线上“进一网、能通办、一次不用跑”、线下“进一窗、全代办、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落实好“一枚印章管审批”配套办法。
7.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
8.优化纳税人申报缴费服务。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推进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
9.提升涉外审批服务水平。向外籍人员及时精准提供我市我区投资、工作、生活指南等信息,方便其及时准确了解我区的引资优势、产业平台、投资促进政策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我市国际知名度和国际传播能力。整合梳理各部门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为外资企业在同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来同创业投资、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涉外政策查询、便民服务等指引服务。
(三)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0.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生态环境、能源、安全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11.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一处发、全网协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群众“有求必应”、政府部门“无事不扰”。
12.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在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
13.强化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区级监管部门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程序、方法等。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推动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14.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主动维护政府诚信,推动实现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尽快落地。
1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积极参与并配合我市推进与其他地区的信用标准互认,实现跨地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奖惩。
16.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和评价体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履行向企业依法作出的承诺,未如期履行承诺的要限期解决。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专门投诉通道,形成受理、办理、反馈和回访闭环机制。
(四)着力打造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
17.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云平台,整合优化应用场景,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
18.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聚焦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按照市分类梳理编制的服务事项清单,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19.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可追溯监管。推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首席服务秘书”制度,实行市级及以上重点投资项目“项目长责任制”。
20.打造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链。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清零”行动,积极稳妥解决工业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网通办”“一窗办理”。
(五)着力打造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21.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搭建适用平台促进“高精尖缺”人才引进。
22.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全面优化整合项目前期及建设期服务事项,依照工程计划和实施进度,提前谋划,适时做好场地“通平”及水、电、气、暖、网报装接入。
(六)着力打造“靠制度不靠关系”社会氛围
23.清除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设置的隐性障碍,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全面排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审批事项、前置审批条件、前置申请材料和中介服务事项。
24.清除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认可、检验、监测、审定、指定、复检、复审、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
25.清除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制、资本限制、资质限制等不合理限制性条款,造成准入门槛变相提高或“隐形门槛”,影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26.清理在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中要求其提供的证明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或者证明事项能通过法定证照、凭证、法定文书证明的,能通过政府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查证的,依然要求市场主体予以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
27.依托12345大同市政务热线,加强诉求办理监督管理,提升办结率和满意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事项。
28.扩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效能,扩大评价事项覆盖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类公共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达到所有事项可评价,进一步拓展评价手段,完善考核机制。
29.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推动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全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运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创新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30.放宽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入”,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PPP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用事业、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
31.把好“亲”“清”二字。倡导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民营企业交往,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让企业和企业家专注于实业、专注于发展,以良好的政商环境助力企业壮大。
(七)着力打造“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优质服务
32.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坚持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进一步拓展延伸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
33.推进我区开展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覆盖。
34.推进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开发区(园区)内区域评估工作要应做尽做,对区域内符合适用条件的项目要全部共享区域评估成果。
35.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100%以“标准地”出让,出让标准地内新增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合一”“多验合一”改革。
36.深化拓展“全代办”服务,全面建立落实项目前期研判策划服务、“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区全代办制度建设,扩大全代办队伍。
37.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对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区项目,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等环评内容。落实省有关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和拓展环评承诺制改革要求。
(八)持续优化“一枚印章管审批”便捷服务
38.深化“一照多址”,探索“一业一证”改革。
39.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改革的要求部署,做好行政权力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完善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0.配合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指导意见》,对建设规模小于10000平方米的中小型工程实行承诺制审批,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阶段压缩至2个,审批时限压缩至24个工作日。
41.加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窗口全覆盖。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窗受理制、审批承诺制、不见面审批制、作风评议制、结果公开制。区政务大厅完成分领域综合窗口设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42.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从“能办”向“好办”“快办”转变,推出更多涉企经营“一件事”套餐。推出一批项目审批流程“一图懂”。
43.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用,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审批服务体验,努力打造“无证明”开发区。
(九)扩展延伸“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
44.建立非工作时间窗口服务制度,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实现政务大厅窗口节假日预约办理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办事需要。
(十)着力打造“新官理旧账”未来稳定预期
45.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我市提出的“打造微笑大同”的要求,开展“微笑开发区、微笑服务,送政策上门、为企业服务”活动,树立“市场主体困难在哪,政策就跟到哪儿”的服务理念,让贴心服务、微笑服务成为大同经开区品牌。
46.对省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实行“项目长责任制”,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并向不动产登记延伸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确保项目能稳步推进。
47.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特别是发挥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完善区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统筹推进
各部门要强化对上争取、横向协同、对下指导,主动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对改革事项进行清单化、表格化管理,科学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持续完善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三)强化信息支撑
按照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统筹部署和要求,加快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管理、服务、运行的深度赋能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与省级部门及其他市系统互联、数据共享范围,推动实现电子附件:1.劳动用工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拖欠农民工工资陈案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证照、政务数据更多地域授权、场景授权。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升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信息保障和数据支撑。
(四)强化宣传培训
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大力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运用“网、微、屏、端”等新媒体,讲好大同经开区改革故事,宣传大同经开区典型经验,提升大同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品牌知名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录制专题宣传片,开展集中政策培训和常态化业务培训,组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宣传活动。
(五)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配合区督查部门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督促指导,实施清单式、项目化全程跟踪督办。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改革各项指标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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