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2号),更好地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闻名的塞上风情旅游目的地和北方知名的生态康养避暑旅游目的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全国旅游发展大会上“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建设旅游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建设全国闻名的塞上风情旅游目的地和北方知名的生态康养避暑旅游目的地目标,夯实基础设施,创新体制机制,为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路径
聚焦建设全国闻名的塞上风情旅游目的地和北方知名的生态康养避暑旅游目的地,全面提升龙头景区品质,打造旅游热点门户。开展标准化创建和景区景点品质提升行动。加快“1+5”文化康养集聚区建设,推动应县木塔扩容提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右玉南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持续推进广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杀虎口—右卫古城长城核心展示园项目建设。加快文旅项目建设,推动月亮湖生态度假区、山广数字电竞广武文创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动朔城区东神头村、平鲁区迎恩堡村、怀仁市陈庄村、山阴县旧广武村等重点旅游村提档升级。深化改革创新,探索推动广武景区实行“管委会+景区公司”改革。完善文化旅游要素配套服务,围绕朔州老城、长城1号公路、桑干河经济带,聚焦吃、住、行、游、购、娱,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优化特色朔菜、品质住宿、景区通达、朔州礼物、精品演艺等配套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三)发展目标
到2024年底,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9家,山阴广武成功创建国家级滑雪度假地,右玉县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市文化旅游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7%;
到2025年底,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10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朔州段)山阴广武核心园区、右玉杀虎口—右卫古城核心展示园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完成;
到2026年底,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11家,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4%,朔州文旅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大幅提升;
到2028年底,应县木塔景区完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达到2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达到4家,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初步建成全国闻名的塞上风情旅游目的地和北方知名的生态康养避暑旅游目的地。
二、全面提升景区品质
(一)推动文旅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广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杀虎口—右卫古城长城核心展示园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山阴县、右玉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策划包装入库项目。紧盯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积极谋划储备一批补短板、强基础、扩规模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广武汉墓群和广武城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入库和后续申报工作。建立2024—2026年文化旅游项目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标准化创建计划。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提升打造争创一批A级旅游景区,以及全国和全省乡村重点旅游村、旅游休闲街区、旅游度假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对标国内外同类型头部景区建设经验,打造应县木塔、广武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杀虎口等重点景区,推动应县木塔扩容提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山阴县A级旅游景区创建“破零”,实现全市旅游景区数量质量“双增长”目标,为打造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摸清旅游资源家底,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业态创新发展
(一)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夜经济,鼓励和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打造一批融合艺术展览、轻食餐饮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推动应县木塔、怀仁市清凉河流域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文物活化利用。壮大数字创意产业,推动应县木塔景区开发建设沉浸式数字消费产品。鼓励应县木塔、崇福寺、金沙滩等重点景区携手文创企业开发“朔州有礼”系列文创产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发展休闲旅游。持续推进右玉县省级文旅康养集聚区建设,推进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等市级文旅康养集聚区建设。推动右玉南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右玉南山美郡创建省级文旅康养示范区,推动怀仁金沙滩健康养生中心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桑干河经济带为纽带,统筹空间布局,推动朔城区东神头村,平鲁区迎恩堡村、上木角村,怀仁市鲁沟村、陈庄村,山阴县旧广武村,应县下马峪村、小石口村,右玉县杀虎口村、二十五湾村等重点旅游村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有序发展红色旅游。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右玉精神”,将右玉县打造成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右玉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体制改革创新
(一)做强文旅龙头劲旅。按照“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组建大集团”的战略思路,支持推动市文旅集团做大做强。各县(市、区)要创新体制机制,整合文旅资源,成立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鼓励通过入股、合作投资等方式,与市文旅集团建立合作机制,做大做强文旅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文旅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龙头景区改革。以管理权、经营权“两权分离”为突破口,推动政府管理的A级旅游景区实行公司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推动广武景区实行“管委会+景区公司”改革,探索建立“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事企剥离、管理科学”的景区景点运行机制,实现景区管理体制专业化,经营机制多样化,股权结构多元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盘活旅游资源资产。推动闲置低效旅游资源的盘活。深化对已实质性开工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停止的在建景区项目,实际获得景区经营权后未进行有效投资和实质性开发建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景区无法开发建设的资源盘活利用。聚焦文旅产业,深化招大引强、招强引精,充分利用各类博览会、交易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文旅项目建设,做强做大旅游产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市文旅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要素配套服务
(一)推动交旅融合发展。全面建成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完成杀虎口驿站、广武古城驿站、乌龙洞驿站、黑驼山驿站、鹅毛口驿站等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标志标识、慢行道、观景台、停车区等附属设施。聚焦模式创新,加大沿线景区景点、长城人家等优质民宿的建设,开发特色交旅融合线路,变旅游公路为“公路旅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朔菜”品牌。依托全省“晋菜晋味”行动,带动“朔菜”品牌发展。培育特色载体,合理规划美食街区、休闲广场等,在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重点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出一批美食地标店、示范店、特色店。开展餐饮品牌推广活动,加大对“味道朔州迎客来”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朔州机场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朔州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围绕中心工作,以右玉精神和改革开放精神为主题,打造文化文艺精品力作。提升文化艺术党课《西口飞虹》推广率,提高广播剧《热土》创演质量,带动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寻梦桑源》市场化运营,深化朔州耍孩、大秧歌、道情等小戏、小品、小剧种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节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实施5G网络覆盖,2024年实现全市4A级旅游景区5G网络深度覆盖。推动驿站、停车区、重点景区停车场充电桩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文旅品牌影响力
(一)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开展朔州文旅营销系列活动,提升朔州旅游品牌影响力。精准定位目标市场,借助省级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开展宣推。积极组织参加“假日休闲晋在眼前”山西人游山西、“山河守望 晋邻相亲”好邻居多走动和“千里相邀 晋情畅游”远程游客“晋行时”等引客营销推广活动。鼓励各景区依据活动的不同情况,开展门票折扣惠民的方式扩大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景区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盯目标群体营销。市县企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扩大游客市场份额。持续拓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客源市场,扩大客源“朋友圈”。借力朔州机场通航班线,赴上海、广州、天津、长沙等客源地城市,开展各类文旅宣推活动。针对不同市场,打造精品旅游线路。设计推出“红色记忆”“辽金古建”“重走梁林路”等主题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用足用好活动平台。创新办好塞上朔州长城旅游节,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举办节庆活动,提升朔城区马邑文化旅游季、右玉风·西口情生态文化旅游季、右玉冰雪嘉年华等节庆活动品牌影响力,释放活动效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保障狠抓落实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是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加快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全力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全市文旅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对创A级旅游景区、创星饭店、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获得国家级旅游名村名镇荣誉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资金奖励。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文旅产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人才强旅。将文化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涉旅部门、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朔州文化旅游智库、专业人才信息库,为文化旅游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文化旅游教学,重点办好旅游规划、营销策划、景区与酒店管理、导游服务等特色专业,大力培养文化旅游人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持续跟踪。依托现有文旅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文旅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的监测。按照省旅游考核指标要求,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统计局,市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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